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
喝了酒,引发车祸不说,成都一男子竟然还开启“演员”模式,开始耍起了赖皮。4月22日,记者从成都交警三分局获悉,在2019年4月28日晚上10点过,王某于当晚参加一场聚餐,期间大量饮酒。
当天晚上22时40分,王某在朋友的搀扶下来到总府路准备打车回家。在打车过程中,他走入机动车道试图拦停车辆,途经该处的一辆白色轿车因避让王某采取紧急制动,导致后方一辆出租车避让不及发生追尾事故。
王某见有车辆停车后,下意识地坐上白色轿车副驾驶位并拒绝下车,同时要求该车驾驶员送其回家。
驾驶员胡某无奈,只能与后车一起将车辆移至路边并就交通事故进行协商处理。王某趁两车驾驶员下车并在车旁商量之际,突然窜至该车驾驶室启动车辆,并驾驶车辆向后倒车,致使该车再次与后面的出租车发生二次碰撞。
民警抵达现场后发现王某满身酒气,醉倒在驾驶室不省人事。
之后,民警将王某带去医院抽取血样,王某血液样品中乙醇浓度为269.4mg/100ml,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,随后,交警三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,在证据补充收集完整后,警方将该案移交检察院提起诉讼。
近日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,认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,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,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、第五十二条、第五十三条之规定,判决王某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一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
交警提示: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,任何人在任何状态下都应保持基本的克制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任何形式的酒驾行为都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坚决查处。广大市民应当自觉做到“知敬畏、守法规、拒酒驾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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